助力乡村振兴 汝州市在城区划定10处瓜果临时疏导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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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乡村振兴 汝州市在城区划定10处瓜果临时疏导点

来源:映象网 2021-06-29 16:21:07

6月28日,映象网记者从汝州市城管执法局获悉,为助力乡村振兴,坚持为农服务,方便果农进城销售瓜果,本着“方便市民、合理布局、控制总量、定点限时”的原则,该局在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的前提下,决定从2021年7月1日起在城区划定10处瓜果经营临时疏导点,经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本地应季瓜果农产品。

设置位置:(一)富民二街与双拥路交叉口路口北侧道牙以上

(二)梦想大道与城垣路交叉口东南角道牙以上(凯德国际对面)

(三)丹阳路与宏翔大道交叉口东南角道牙以上(东花坛)

(四)建设路龙府餐饮夜市东侧道牙以上

(五)城垣路与中大街交叉口东南角道牙以上

(六)向阳路梨园小区南门

(七)东关街与宏翔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道牙以上

(八)向阳路与宏翔大道交叉口金桂园小区前道牙以上

(九)安国路圣达花园小区门口道牙以上

(十)城垣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东南角道牙以上

瓜农、果农需持当地村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需注明瓜果销量、销售时段、销售人员等内容)于6月27日-7月3日到汝州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一大队办公室(107室)备案。

汝州市城管执法局要求瓜农、果农经备案后,在规定的地点、时间,按要求进行规范经营,摆放有序,不得占用车行道、盲道及绿化带,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保持道路畅通,行人、车辆出行安全。瓜果经营临时疏导点必须配备垃圾容器,经营中产生的垃圾,经营者必须及时收集、清洁,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该局表示,对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将依据《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责任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所有瓜果经营疏导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王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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