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患危、重病城镇参保职工的个人负担,日前,周口市正式提高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今后,参保职工若患大病,每年最高可报销55万元。该政策调整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据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调整是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水平和参保职工待遇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同时,做好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衔接,年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55万元,也就是说一个职工若患大病,每年最高可报销55万元,较以前可以多报销25万元。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还说,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提高了,大额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也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150元(单位和职工个人各负担75元)。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照以上规定标准向地税机关足额缴纳。
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提高,将有力提升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切实增强广大参保职工抵御重大疾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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