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建立调赔结合化解医疗纠纷机制暨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医院良好秩序,调解医患医疗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理念,12月19日,三门峡市卫计委召开全市医疗责任保险启动会议,这标志着我市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全面展开。
医疗纠纷调处涉及医方、患方和保险公司等多方利益,医疗纠纷化解按照医疗纠纷调处和保险赔偿的有机结合,秉承“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辅助”的原则,由保险经纪公司协同医疗机构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和医疗机构需求,设计符合我市医疗机构需求的医疗保险方案,组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承担全市医疗纠纷调处理赔服务工作,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统一组织参保、统一保险方案、统一工作步骤、统一责任范围、统一产品价格、统一调处赔偿服务”的六统一格局。
我市建立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机制,不仅能够进行医疗风险分担,更重要的是通过这项工作,能促进医院不断加强内涵质量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或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杜绝恶性医疗纠纷事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据悉,我市还按照“平安医院”建设要求,至今年年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将实现应保尽保;公立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应积极参保,同时,鼓励社会办医、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降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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