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传来好消息,焦作市“4050”人员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标准都提高了,政府给予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由原来的每月800元提高为每月1720元;政府给予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由每人每月585.2元提高为每人每月658.68元
记者日前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关于提高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中了解到,此次提高了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凡公益性岗位安置一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政府给予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1720元;经安排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政府给予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补贴由每人每月585.2元提高为每人每月658.68元。其中,养老保险438.14元、失业保险16.14元、医疗保险188.26元、工伤保险16.14元。
同时,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每人每月合计为2378.68元,由财政按原渠道筹集发放。应由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和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大病医疗保险分别从下拨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中一并扣除,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代缴。
焦作市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该政策,确保就业困难人员每月工资不低于1720元(含代扣代缴的个人应缴保险191.40元/月)。市财政和人社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规定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资金的,要追究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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