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检务公开工作规定,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通过“一清、二核、三通报、四考核”的方法,从“稳、全、质、便、控”五字入手,精确地反映案件信息公开情况,同时以提高法律文书质量为抓手,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创新,强化自身监督能力,创新运行机制,破解公开难题,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开展,效果明显。
一、积极推进重在“稳”字。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上线运行,院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并强调要把法律文书公开作为提升执法办案质量的重要举措,积极稳妥地推行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工作责任。业务部门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门之间的程序衔接、业务协作,建立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技术信息部门沟通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树立公开理念,增强工作责任心。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从法律文书公开的原则、方式、程序、内容、风险评估等方面对干警进行培训,引导干警理解、认同、支持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坚信一份正义公平的法律文书,即是展示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也是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三是注重知识学习,强化培训指导。对于部门新进人员加强对案管制度、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熟悉各项工作规定,了解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总体架构、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及时掌握上级院下发的各类文件要求和指导手册。严格按照《商洛市检察机关案管办岗前培训管理规定》要求,重视旧人对新人的传、帮、带作用,对于法律文书公开工作的程序先学先会,通过测试基础性知识,在确保对系统操作方法及流程节点熟练的前提下,允许其登陆信息公开系统独立操作,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的目的。同时,提高问题收集能力,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案管人员视情形采取与案件承办人“手把手”的个性辅导,将操作程序制作成简单的流程示意图,发放每位干警手中,对于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系统问题,及时协调技术部门解决或向上级机关汇报,上级机关根据情形对该项设置进行升级完善,确保案件正常公开。
二、齐头并进重在“全”字。案管办指定专人专门负责需公开的法律文书、程序性信息的审核、导出和上传,确保公开的案件信息全面无短板。一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数据。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及时、规范、完整地填录数据是保证程序性信息公开的前提和关键。案管部门确定专人坚持每天查看案件信息填录情况,在每周五下班前对本周案件进行清查,从而规范业务部门填录案卡信息,对于承办人认为不宜公开的案件信息,及时与案管办取得联系,沟通协调,防止不当公开。二是确保法律文书公开类型齐全。建立文书登记台账,确保法律文书公开完整、及时,案管部门利用统一收送案平台,针对法院每天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建立台账,根据台账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法律文书逐一、及时地通过电话等方式督促业务部门把案件信息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法律文书数量完整、时间准确。同时每月案管办根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报表数据来反查当月已生效的文书数、已公开的文书数和应当公开的案件数,逐一比对信息公开系统内公开的案件信息,做到底子清。三是提高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数量。该院以自查和上级院督导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分阶段开展自查工作,案管办、各业务处室联合召开重要案件信息座谈会,进一步强调信息发布责任主体,明确范围、权限,制定《商州区人民检察院重要案件信息提请发布审批表》和《商州区人民检察院重要案件信息审批表》,做好重要案件信息的选择、把关、审核和发布工作,解决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瓶颈问题,确保重要案件信息的稳步提升。
三、文书公开重在“质”字。法律文书公开不仅要数量还要保证质量,院业务部门和案管办分工协作,承办人、发布人各司其职,确保双赢。一是严把文书公开审核关。承办人严格按照操作规定,根据技术处理规则对拟公开文书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处理,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把关法律文书是否可以公开,案管部门最终复核,通过三层审核,确保公开的法律文书严谨、规范、准确。二是严把信息出口关。在案件信息公开前与承办人进行再次核对,通过互通信息尽可能清除一些隐藏的不良隐患,对已公开法律文书逐份核实,确保数字准确,内容及时规范。三是严把文书公开质量关。为进一步提升文书制作水平,院案管办牵头制定了《2017年度商州区检察院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检察院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交流学习和推出优秀检察官的重要途径,不断提升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让法律文书真正成为展示检察机关公平正义的“窗口”。四是严把考评奖罚关。案管办每月、每季度向上级院上报案件信息公开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及工作亮点,市院每季度通报全市情况,年终通报全年情况。同时,院内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到各科室及承办人,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奖罚考评制度,对法律文书公开过程中发现的拖延、不及时公开的,程序执行不严格、技术处理不规范、文书制作质量不高的问题,案管办及时督促纠正,定期进行考核评查,作为奖优罚劣,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以此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准确性。我院法律文书公开率达到了100%,已经公开到互联网的法律文书基本上不存在瑕疵,有效地保证了文书公开的数量、质量。
四、信息查询重在“便”字。充分的发挥系统优势,强化平台建设,为律师、案件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提供人性化服务。一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高效开展接待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律师异地阅卷的权利,积极协调异地检察院获取相关案件信息,对于律师提出的网上预约申请,及时有效的作出答复,绑定案件,为律师提供方便。同时在案管大厅安装便民查询电脑,有效发挥窗口部门的形象效益。二是开通自助查询系统,辅助案件信息公开。案管大厅设立案件自助查询系统,可以通过触摸屏终端,自助查询各业务部门工作职能和主要负责人信息,以及案件运行、流程和承办人信息。通过LED大屏幕公开案件信息,每天滚动播放近期办理的各类案件的流程、环节、案件承办人姓名、受理案件时间、结案时间等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案情进展。
五、风险研判重在“控”字。案件重要信息的发布常常是社会舆论和网络媒体的关注热点,商州区院切实做好案件信息舆情监控工作,建立健全风险研判防控和应对机制。一是落实源头防控职责。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负责对社会舆情进行实时监控,主动收集涉案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各界对公开后法律文书或重大案件信息的评价情况,对于已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相互检查和监督,减少文书出错比例。二是强化动态跟踪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管理员注重对案件信息公开前审查确认程序工作的开展,通过网上办案流程跟踪,核对案卡信息,确保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对存在矛盾隐患、敏感性问题等易引发执法办案风险、影响社会稳定等情形的,填写风险评估表,并会同案件办理部门、控申部门做好法律文书公开前的风险预警工作,及时提醒办案部门制定风险预警处置方案,化解矛盾。三是联动开展舆情监控。为有效防范、正确应对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中可能影响到社会稳定、影响执法公信力的苗头性问题,该院组成了网络舆情监控小组,明确专人对各部门所反馈的案件信息公开网络舆情,区别不同情形进行针对性处置,将可能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坚持有错就改、有错必改原则,以纠错的勇气和实践,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会继续努力,把好案件信息公开最后一道关,严格按照“谁办案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每份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法律文书严谨、规范,每一条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卢玺、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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